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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方俊傑】:等英國人是地獄,等法國人是十八層
香港出名投訴之都。不用去到《東張西望》主持人犯眾憎的程度,才會被投訴。我不清楚原因,可能因為有用,試過很多次,我致電顧客服務中心,徒勞無功,同一情況,換上另一位語氣差一點耐性好一點面皮厚一點的朋友代勞,要乜有乜。據說,在香港,從事顧客服務工作,受氣非常,每日被問候家人早成常態。 來到英國,當然是另一回事。舉個實例:我個女兒一月在這裡出世,三月頭,我交足文件為她申請簽證。網頁清楚說明,需時三個月,三個月內如果未收到電郵通知,請致電熱線查詢。我很聽話,踏入六月,足足三個月有多後,才打電話查問一下進展。不出所料,換來一連串電話錄音,要你不斷按一或按二,然後,去到目的地,仍然是機械人聲,告訴你:「辦理簽證需時,搞緊搞緊,等下先等下先,你打電話催三催四也沒有用,不用再打來了,再見!」身在香港的話,我可能氣憤到立即把手上電話掟落地再踩三腳;身在英國,習慣了,心平氣和,能夠得到確實答案可能才吃驚到立刻跑去買張National Lottery。 不憤怒嗎?不是。只是,做人要知足,要感恩,比較一下的話,會發現英國人的辦事效率也不算差得太過離譜。另一項真人真事:話說,我的太太有法國藉,還在香港的時候,為大女兒申請法國護照,在金鐘的法國領事館辦妥手續後,一直等消息,一直沒有消息。等了接近一年,中間無論用電話還是電郵,也沒有答案,終於忍無可忍,直接上領事館了解。原來,護照一早發出了,只是職員抄寫電郵地址時,抄錯一個字母,電郵無法傳出,便不了了之。無任何職員道過一句歉,像搞錯是理所當然。 可以想像,身在另一個地方,要為小女兒辦理法國護照,情況當然更悲慘。在香港的時候,一早申請了由法國領事館發出的婚姻證明文件,對方講明不準查間進程,總之,有就有。結果,當然,完全沒有聲氣。用英文傳了好幾封電郵,石沉大海,終於要找個懂法文的朋友,用法文寫了封信件,態度誠懇近乎低聲下氣地請教一番,竟然火速得到回應。不出所料,證明文件一早已放在金鐘辦公室,原來隨時可以上去領取。是,如果我們沒有追問下去,或者沒有用法文追問下去,封文件,大概會放到天荒地老海枯石爛。 等英國人做事,漫長,至少等到結果;等法國人做事,隨時等到你精神崩潰行為失常也沒有答案。有些事,可不是一句學習一下歐洲人如何慢活,便解決得到的。